這天,住在泰國西北部的歐拉泰‧贊蒙(Orathai Chanhom)乘著她的摩托車上班,途中和一輛小貨車相撞,歐拉泰被拋在路上,不幸當場死亡。駕駛小貨車的司機是一位休班警員,事發前曾飲酒。然而,法院未有將涉事的警員判刑或停職,也沒有取消他的駕駛執照。
歐拉泰的女兒朱拉拉(Chularat)說:「我從沒有想過我母親會死於交通意外。」
然而,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發布的「2018年度全球道路安全狀況報告」(Global Status Report on Road safety 2018),泰國交通事故死亡率偏高,例如在2016年每10萬人就有32.7人死於交通意外,在有資料可查的175國中排行第8,僅次於委內瑞拉和6個非洲國家。
泰國的交通事故率也是東南亞國家聯盟(ASEAN)最高的地區,東盟平均交通事故死亡率為每10萬人20.7人。泰國2018年死於交通意外的人數是22,491,即全國每日約有60人死於交通意外。
泰國政府在2015年的聯合國一個論壇上,曾承諾在2020年將交通意外的死亡數字減少一半,但在2018年,死於交通意外的人數只比2015年減少了7%。
泰國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妮查蒙‧通帕(Nichamon Thongphat)在報章撰文指出,電單車意外是該國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。在去年的致命交通意外中,超過70%涉及電單車的駕車者。不過也有評論指出,國內的貧富懸殊和官員貪污,才是道路安全的原因。
泰國在大城市以外的地區,公共交通系統並不完善,一般家庭都以電單車或摩托車代步。在泰國街頭經常可見到一家幾口穿著便服和拖鞋,擠坐在一輛摩托車上,他們也很少配戴安全頭盔。此外,鄉鎮的街道狹窄,凹凸不平,更擺滿了攤檔,經常出現人車爭路的情況,相信是造成交通意外的重要原因。
妮查蒙‧通帕又指出,根據泰國陸上運輸部(Land Transport Department)2017年公布的資料,37%的電單車駕駛員並沒有駕駛執照,另有34%的電單車未有購買保險。很多人都是依靠親友學習駕駛電單車,而要取得牌照,只須經過一次筆試,無須經過路試就可駕駛。
此外,警務人員未有嚴厲執法,藉口歛財的情況也屢見不鮮。駕車者因未有配戴頭盔或駕駛執照被警務人員截查後,「繳交罰款」後又可以繼續上路。
泰國前交通部副部長、現任民間安全基金會主席(Nikorn Jumnong)指出,要改善道路安全,須先歇止貪污問題。他說:「貪污是一個雙方面的問題。貪污的官員懂得利用法律漏洞,駕車者也不遵守交通規則。」
母親因意外身亡的朱拉拉沒有聘請律師進行訴訟,她說:「在泰國,法律起不到作用。像我們一般平民,我們可以改變甚麼? 就算人們無緣無故死去,也難以追究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