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李玉玲 圖:「聖嚴數位典藏」網站
編按:聖嚴法師分享了對生命的智慧,提到「人只要活下去,就會有未來,也就有希望!」法師又說:「當興起恐懼與害怕時,就要放下。」我們相信,因為我們都是同行者,可以互相支持,我們定能放下恐懼…… |
多想兩分鐘,你可以不必自殺。
聖嚴法師表示,自殺案件多半是情緒上一時情緒興起,所以應該再多想兩分鐘。他強調多想想自己的親人及社會,自殺除了對不起自己,也對不起相關的人。有很多身體病痛的人都很勇敢活下去,也有很多經濟困難,以靠撿垃圾、作零工來維持家計,且鼓勵孩子勇敢活下去;聖嚴法師強調,苦日子會過去,只要活下去,日子就會好轉。並指出社會上有很多幫助弱勢的機構,有許多團體、志工、信徒都熱心參與與發動,而且效果很好,並且會一直持續推動下去。
人有無限可能,生命的意義就是要活下去。
聖嚴法師認為,人只要活下去,就會有未來,也就有希望,而且只要通過這個階段,就會有路可走;即所謂「山窮水盡疑無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」。又說「生命是不可放棄的,當興起恐懼與害怕時,就要放下,不要擔心,不要恐懼害怕,生命需要勇敢面對」。很多人會在「自我」與「無我」間走不出來,無法接受問題、處理問題或放下問題,對未來充滿疑惑;聖嚴法師說「肯定自我的當下,就是無我,當對自我肯定之後,就不會驕傲,也不會懊惱,也就不會產生煩惱」。所謂無我的境界,聖嚴法師解釋,人都有優缺點,對自己的優缺點充分了解,而且非常清楚了解自己的價值,了解人活在世上的意義,知道自己對他人或對社會有甚麼正面的,或是負面的情況,當對自己充分肯定之下,其實就能達到無我的境界。
聖嚴法師秉著「提昇人的品質,建設人間淨土」理念關懷社會大眾,再次呼籲「多想兩分鐘,你可以不必自殺;只要你找人談、找人協助,路就會出現,你可以不必自殺,你仍有活路可走」。
聖嚴法師回答有關自殺的提問
問:自殺到底算不算殺生?
答:算。用自己的意志、自己的精神、自己的心力,來殺死自己的身體,就是殺生。當一個人沉溺在自殺的情緒裏,很容易陷在陰影中不可自拔。要想跳脫出來,首先要明白:死亡不能解決問題,死亡是更多問題的開始。佛法說:人身難得。我們這個身體是用來還報和還願的。還報是要報答那些於我們有恩的人;還願則是要完成我們來到這世上希望達成的心願。 所以我們應該要非常珍惜、非常感激我們有一個身體;我們並沒有權力來殺死自己。
問:佛教是反對自殺的嗎?
答:是的,在戒律之中有著明確的規定,佛教徒不可以自殺,如果自殺,那是有罪的。(見《四分律調部》之二及《律攝卷二》)此所謂自殺,是指為了厭惡此一生命的存在,誤以為自殺之後,便可得到解脫而言。
因為佛教徒主張因果定律,若不證悟諸法實相,若不以修持的工夫解脫生死,自殺是沒有用的,業報未盡,即使自殺,也將再接受另一期的生死,正像一個欠了債的人,為了躲避債主的追討而將戶口從甲地遷到乙地,那是不中用的,遲早一些債主仍會找到他的。所以,佛教徒反對自殺,佛教鼓勵人生的建設,利用這一生的存在而做修善的努力,以改造現實的乃至未來的命運。
然而,佛教不是鼓勵自私的宗教。如果為了救濟眾生,在必要時可以捨身,如果為了維護神聖的信仰,在必要時可以殉教;並且,一個真正的菩薩道的實行者,應該是頭目身肉,無一不能施捨的,比如釋迦世尊在往昔生中的菩薩階段時,曾經屢屢捨身,如《法華經》中說:「未有一微塵如芥子許非菩薩捨身命處」,便是最好的說明。其實《雜阿含》卷三九及四七,就有三位羅漢自殺,佛陀倒是贊成的。
轉載自聯合報: